2020领导参阅增刊第5期
来源:太湖书院   日期:2020-04-26   浏览:2472

杭州探索土地资源跨区整合做法

值得借鉴

 

近年来,经济发展中土地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日趋突出,如何创新思路,加快经济转型升级,走出一条集聚、集约发展新路,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。最近杭州作出了积极探索,值得我们借鉴。

建于1990年的杭州(滨江)国家高新区,区域面积85.64平方公里,各项指标名列国家高新区前茅,目前集聚了杭州市60%以上、浙江省25%左右的高新技术企业,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。然而近年来土地资源约束趋紧、区域面积偏小的矛盾十分突出,新兴产业发展受到很大制约。而同时,与高新区(滨江)相距仅20公里的富阳区,则以传统造纸业为主,亟待转型升级,发展先进制造业。为此,20198月杭州市委市政府作出重大决策,在富阳区划出约5.8平方公里,设立“杭州(滨江)高新区富阳特别合作区”,作为高新区的产业配套区,重点发展信息技术、生命健康、高端装备制造、人工智能、新能源、新材料等产业,合力建设区域合作发展示范区、自主创新拓展区、产业有序转移承载区。特别合作区建立以来不到七个月时间,创造了特别速度、取得了特别成绩:整理了3000亩净地,已有10个项目开工,4个项目签约,50个项目正在洽谈,引资效应十分明显,落地特别合作区的正泰集团智慧能源智能制造项目,如果仅靠杭州(滨江)高新区,难以解决400亩用地需求;如果仅靠富阳区,数字经济基础又稍显薄弱,缺乏正泰集团所需的大数据、智慧能源产业链基础。而项目在特别合作区落地,既解决了发展空间、也解决了产业配套,而且未来将可带动上下游产业链项目,打造成一个百亿元级的智慧能源产业基地。

特别合作区,“特别”二字是关键,唯有特别机制,才能结出特别果实。具体来看这种“特别”体现在以下方面。一是从合作原则看,高新区与富阳区双方按照合作共赢、优势互补、权责清晰、创新机制原则,高新区重点负责产业招引、产业培育、项目落地,富阳区负责征地拆迁、基础配套、社会治理等事项。特别合作区今后视需要,经两区协商一致后可扩展至富阳区其他区域。特别合作区合作期限为20年,届满时视需要,可经两区协商一致后延长合作期限。二是从运营主体看,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杭州(滨江)高新区的派出机构,实行独立管理、单独核算、封闭运营模式,负责合作区的产业政策制订和落实,统筹产业项目招商、建设、管理、运营,协调行政审批服务。三是从利益分配看,双方形成共识,重点项目由两区协商,轮流申报统计。前10年内,特别合作区产生的税收,除上缴中央和省里部分,其余都将留存特别合作区,反哺企业发展。四是从组织架构看,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设若干内设机构,人员由高新区(滨江)主导、富阳区共同组建,按高新区模式管理,设立“一办三部”,即综合办、招商稳商服务部、工程建设部、行政审批服务部。每对接一个项目,又从“一办三部”抽调专人组成项目组,从引进、审批、建设,项目全过程都有专人服务。 

我们感到,杭州实践对于苏州颇具借鉴与启迪意义。特别合作区之所以特别,从根本上看,在于它突破了行政区划屏障和土地空间限制,以“飞地经济+体制创新”收益共享模式,推进两地人口、资源、产业和体制等不同优势互补、合作,形成了紧密的经济关联和1+1大于2的竞争优势。杭州实践启示我们:

其一,目前发展阶段,破解土地资源紧缺矛盾,决不能按以往传统做法,就土地论土地,在增量空间上封闭运作、“撒胡椒面”,这种小打小闹解决不了根本性问题,而是必须强化系统思维和大市域理念,把解决土地资源不足问题与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、区域协调发展、提升城市能级等重大问题统盘谋划,立足全市域、依靠体制机制创新来寻求出路,强化市级统筹、市域统筹的力度,提升市级层面全市域的资源配置能力。

其二,在行政体制屏障下,土地资源的流动依然是不充分的,我们往住看到这样一种状况,有地的地方缺少项目、缺少产业,有项目、有产业的地方却缺少土地资源。而通过利益分成的“飞地经济”模式,形成“总部+基地”运营架构,可以使土地要素流动起来,发挥最大市场价值。最近几年,我市在这方面进行了不同层面的积极探索,比如园区在相城区建立“苏相合作区”等。我们必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,比如在各级开发区之间形成更紧密、更有效的“特别合作”关系;比如以苏州自贸片区为核心,探索与其它区域实现“区区联动”。同时,我们更要拓宽视野,把握长三角一体化机遇,在更广范围进行特别合作区的试验,寻求土地资源配置利益最大化。

其三,当前,区域发展之间的产业竞争、招商竞争、项目竞争十分激烈,即使在苏州市域范围也不同程度存在,尤其是我们县市区之间,这种竞争有其一定的合理性,但更多是一种不必要的“内耗”,更深层次还在于产业布局的“同构化”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“不经济”。如何避免区域间、尤其是毗邻区域间,为抢夺项目的恶性竞争、低质竞争导致的资源耗散,进而形成合理的、差异化的产业布局结构,值得我们加强探索,而特别合作区模式,以土地资源为纽带,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更低成本的、合作共赢的解决思路,也在更高层面体现了发展新时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一种格局。

其四,特别合作区的探索实践,从根本上看是一种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。我们必须认识到,发展的问题,归根到底是体制机制问题。市委提出“开放再出发、目标再攀高”、创新营商环境等,落到最后就是必须“改革再深化”,这是重要保障。尤其是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制约,只要符合经济规律,我们完全应该魄力再大一点、步子再大一点,打破条条框框去实践。我们必须强化改革的问题导向、发展导向、效果导向,深化资源要素供给、提升市级层面统筹协调、市域一体化发展、资源优化配置等体制机制性改革,构筑更强的发展动能,从而使苏州经济不仅实现总量的扩张,更实现一种整体性的质态提升。